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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湖村

  • 發布單位:苗栗縣大湖鄉公所

本村位於大湖鄉市區最頂峰,為居高臨下府會聚集之吉祥地,並為大部分之行政機關設置所在地,有鄉公所、警察局、衛生所、戶政事務所、地政事務所,此為本村特色之一,本村屬本鄉最繁華之地段,商店、市場、地攤林立。
下坪:相對於大湖街上的八份坪來講,此地是緊鄰河川的低位河階台地,故稱下坪。
河排:昔因河谷上、河岸邊,草排叢生,因而得名。環湖道路未闢建前,此處河面架設有竹、木便橋,為兩岸居民交通孔道。
大湖二橋:從大湖街上往竹高屋的舊台三線省道上。此橋在大湖初墾之際,乃採用竹、木等材料架設而成,且無橋名,在當時,往來大寮與八份坪間的墾民,需經於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