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室概況:本室置主任1名。工作職掌:1、關於本所政風法令之擬定及宣導事項。 2、關於本所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、發掘及處理檢舉事項。 3、關於本所政風興革及考核獎懲建議事項。 4、關於本所公務機密及機關安全維護事項。 5、其他有關上級機關及首長交辦事項。 6、受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等事項。業務概況:一、反貪宣導:利用工作會報及本所辦理活動等集會機會,宣導與本機關業務相關之政風法令藉使民眾參與反貪倡廉之行列,並貫徹執行本機關政風法令、講解廉政肅貪案例,表揚優良政風事蹟,使員工惕勵奮勉,知法守法,維護機關聲譽及形象。二、貪瀆預防及發掘:1、本著預防重於查處之原則,訂定「各項業務防弊措施」,追蹤管制防弊措施執行情形,並研析本機關發生之貪瀆案件,訂定具體改進措施。 2、查察作業違常單位及生活違常人員、專案稽核易滋弊端之業務、調查民眾檢舉及媒體報導有關本機關弊端事項,並辦理機關首長交查及上級機關交查事項。 三、依「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」及相關規定,辦理財產申報、審查及查閱等作業。 四、公務機密維護: 利用各種機會辦理公務機維護宣導,使員工了解相關法令及具體做法。推動本所保密措施,並對特殊事項,策訂專案保密措施,防止洩密情事發生,遇有洩密事件,立即依法處理。 五、維護機關安全:為維護機關安全,擬訂各項維護計畫,預防危害或破壞本所之事件發生。協助處理陳情請願事項,避免事態擴大至影響本所之安全。執行本所「首長安全維護計畫」及「加強維護公所人員安全方案」,以維護本所人員之安全。廉政檢舉專線:1、法務部廉政署『我爆料』廉政檢舉專線:0800-286-586。2、縣府政風處檢舉電話:037-356639。3、政風室檢舉專用電話:037-994984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