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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5-64歲原住民納入公費23價肺炎鏈球菌多醣體疫苗(PPV23)實施對象

  • 發布單位:民政課

一、實施時間:113年1月9日起。
二、接種對象:具原住民族身分之55-64歲原住民【以113年為例,實施對象為民國58年(含)以前出生】,即以「接種年」減「出生年」大於等於55歲者。
三、接種原則:
(一)從未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之55-64歲原住民,公費提供1劑PPV23。
(二)曾經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之55-64歲原住民,依下列原則接種:
1.曾僅接種PPV23者,與前1劑PPV23間隔至少5年,公費提供1劑PPV23。【倘屆臨65歲建議於年滿65歲時接種1劑13價結合型肺炎鏈球菌疫苗(PCV13),以達接種保護效益】
2.曾僅接種13價或15價結合型肺炎鏈球菌疫苗(PCV13/15)者,與前1劑PCV13/15間隔至少1年,公費提供1劑PPV23。
3.曾接種PCV13/15及PPV23者,已完成接種達保護效益,無需再接種PPV23。
四、符合之族人攜帶原住民身分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,配合接種單位執行接種作業;包括原住民族身分、年齡及疫苗接種史,同時依據上述接種原則,並經醫師評估後接種。
大湖鄉公所  陳誼靜
037-991111*10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