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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年滿6至15歲適齡國民就學,其父母或監護人應隨時督促子女正常上學,無故中途輟學或長期缺課者處相關罰則。

  • 發布單位:民政課

凡年滿6至15歲適齡國民就學,其父母或監護人應隨時督促子女正常上學,無故中途輟學或長期缺課者處相關罰則。